(文/陈昂)
各级领导按什么标准配电脑更经济实惠?办公设备的使用年限该如何确定?哪些产品无法满足办公需求需要采购价值更高的?这些困扰各地政府采购人多时的难题在福建省厦门市有了一个新答案——厦门市不久前首次采用技术参数的方式出台了办公设备配备新标准。事实上,厦门市的做法在业内并非独家之举。2009年7月,中央国家机关出台了办公用品配置限额标准;2006年5月,江苏省常州市推行了办公用品配给制。应该说,厦门的做法再一次激起了人们统一政府办公用品配置标准的渴望。
采购标准从限价走向限配
在办公设备配备标准方面,全国地市一级是先行者。早在2006年,江苏省南京市就出台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同年,常州市对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这四大类办公用品采取统一标准、集中采购、实物配发。
到2009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始着手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标志着政府办公设备统一配置标准初步破冰。该标准规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以及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现已成为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厦门市政府采购部门传来利好消息,新一期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出炉,对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等产品设置了专门的标准化配置参数,这在全国政府采购行业尚属首例。据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厦门市政府采购制定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至今,这已是厦门市政府采购第3次调整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了。本次最大亮点是把技术参数融入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中。在价格上,新一期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基本延用2008年设置的价格上限。
对比近几年政府采购部门接连出台的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记者发现不仅配置价格有大幅降低,而且配置数量也力争节约。以厦门市为例,台式计算机2005年的配置标准是8500元/台,2006年降至7500元/台,2008年直降到4800元/台。另外,采购单位的每个内设处室最多各配置1台打印机和复印机,每个独立办公单位最多配置一台电视机。
统一标准向规模要效益
在调查过程中,一位地方政府采购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他说:“如果没有采购标准,政府采购的节约资金就归采购人,一旦有采购标准,采购资金在预算环节便可减少,这样政府采购的节约资金就归国家了,所以采购标准必须要有。”
国管局资产司有关人士同样认为,规范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不仅能大幅避免采购资金浪费,而且能有效节约国家财政资金。他希望采购标准能通过限额限配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遏制行政事业单位盲目追求高档和互相攀比的采购风气。
不过,办公设备统一配置标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常州市政府采购作为先行者有不少苦衷,一位工作人员说:“办公设备统一配备标准意味着采购预算要十分准确,否则时常夹杂的突发性采购需求将会使年度预算形同虚设。”
“厦门市政府采购特别在新公布的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中加入技术参数,就是为了帮助采购单位准确编制年度预算。”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认为,它不仅解决了资产配置不公和采购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与厦门市大宗货物采购配套实施,能形成集中采购规模优势。
有关专家对此大为赞赏,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将为落实国家提出的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事实上,这已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常州市政府采购部门统一了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实现了分散货物集中采购,一年实物配发2次。除此之外,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这四大类办公用品在年度内不再集中采购。“如果集采机构一年内只需一次招标就可完成某一类产品全年采购任务,就可为采购人、供应商等相关当事人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费用。”一位政府采购相关人士如是说。
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其实在全国政府采购系统中,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只能算是星星之火,还需要全国各政府采购部门以采购需求和市场变化为依据,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和细化标准,以形成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行之有效的规范。
“先行的政府采购部门如能激发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采购标准时代,则功莫大焉。”有关专家期盼道。(本文章仅限于科研用途,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